北京12区县已执行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
本报讯(
刘宇鑫)
“国五条”执行4个月来,北京已有12个区县二手房交易相继执行资金监管。截至目前,这种强制资金监管模式并没有覆盖整个北京二手房交易市场。在北京16个区县中,有12个区县已经实施,而二手房交易量较大的昌平和通州,并未纳入其中。
5月1日起,西城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房山区等11个区县,已经实行了强制资金监管。而从8月1日起,朝阳区也推出以银行作为第三方,对存量房交易资金实行监管的模式。
“从规定来看,朝阳区最新出台的监管措施与其他已执行的区县大同小异,但朝阳区二手房成交量占全市三成左右,实施强制资金监管影响巨大。”伟嘉安捷市场部经理吴昊介绍,已执行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的区县,大致流程如下:买卖双方上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及《存量房自有交易资金划转协议》后,买方应将自有交易资金部分足额存入监管账户,系统自动确认资金足额后方可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买卖双方完成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后,区县房屋行*主管部门通过平台出具电子指令,由监管银行将监管账户内的自有资金划转至卖方账户。
如买卖双方未达成交易,签合同注销后,区县房屋行*主管部门通过平台出具电子指令,由监管银行将监管账户内的自有资金退回至买方账户。
调查
中介想辙钻空子让资金监管“变味”
酝酿多年的资金监管制度在今年开始强制实施,买房人拍手称快——只要过户不成功,卖房人就别想拿到钱,几百万元的购房款一直是安全的。不过,调查发现,在一些已经实行了资金监管的区县,这项*策出现了“变味”的迹象。经过部分中介的“软化”处理,原本为保护全部交易资金安全的资金监管,却成了买方可以延期交纳的最后一期首付款;而一些着急用钱的卖方,由于不愿意动辄上百万元的首付被“封冻”一两个月,只得先从买方手中“套现”部分房款,在过户前夕自己再向监管账户中垫钱,以完成交易。
卖方垫付致监管对象“满拧”
“这几十万元房款是要做资金监管的,就是买方现在把钱拍出来,也进不了您腰包,所以还不如在过户前一天存入资金监管账户。”昨日下午,在南二环的一家大型中介门店内,经纪人郑宏为了给卖方说清资金监管对交易进程的影响,说得口干舌燥。
“为了保证让卖房人与中介配合紧密,我们一般不会主动告诉他们资金监管的事,只有当他们问起,或是买卖双方已经进入交付定金环节后,经纪人才会提醒他们需要进行资金监管。”郑宏透露,为了不让资金监管“影响”交易,这种做法在行业内还很普遍。
但是,在经纪人挑明资金监管情况后,往往是买房人喜笑颜开,而卖房人却“惊呆”了。以郑宏曾经经手过的一桩二手房交易为例,售价200万元的房子,过户指导价100万元。买房人是首次购房,按照过户指导价的70%计算,最多可以贷款70万元;过户指导价减去贷款的部分即30万元,按规定将进入资金监管账户。可卖房人实际应获得的首付款是130万元。
“按照目前很多中介采用的‘过户前一天再进行资金监管’手段,卖房人在签至过户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最多只能拿到100万元房款。”他解释说,而原本需要凑齐130万元尽快付款的买房人,却因此可以只先付100万元,减轻了首付压力,他们能不偷着乐吗?
郑宏也遇到过因换房着急用钱的卖房人,非要让买房人把首付款一次付清,一个半月后轮到过户前一天进行资金监管,只能自己再掏钱打入监管账户,使得监管对象来了个“满拧”。
资金监管成银行发卡“神器”
昨日下午1时,一家小型商业银行的资金监管协办专员陈先生到北二环一家中介门店办卡。陈先生要办的卡,其实就是强制资金监管要求的买卖双方账户——过户成功,被监管的这部分二手房房款最快在当天就可以打到卖方账户,如果没完成过户,这部分资金将被悉数退还至买方账户。
据统计,目前全市有十多家银行具备资金监管资质,对它们来说,办一桩资金监管业务,便可成功发放借记卡(储蓄卡)两张。近几个月来,北京月均二手住宅成交量都在万套以上,即使其中只有70%的房源需要资金监管,各家银行便至少可发卡1.4万张。
“这张储蓄卡在二手房交易完结后,实际就没用了,可卡片有效期却长达十几年,放在手里是块心病,如果可以自动销户就好了。”刚刚购买二手房的市民赵女士建议。
为此,昨日下午致电多家具备资金监管资质的商业银行客服,却挨个儿得到了否定的说辞。“您如果想给资金监管的借记卡销户,必须要到银行柜台办理。”(原标题:12区县已执行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