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干部受贿40万遭约谈 逃亡12年患绝症自首
12年前,广州市国营新塘农工商联合公司*委委员阮景和,在处理征地事宜过程中收受建筑商贿赂款40万元,随后出逃山东、湖南、广西等地辗转经商;12年后,67岁的阮景和被查出患有直肠癌,“不能再跑了,再跑命都没了”,他选择返穗投案自首。昨日上午,广州市白云区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阮景和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宣判后,阮景和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纪委约谈后逃跑
1998年,广州市技术经济开发区开始征地,用于开发广州科学城。其中,新塘农工商公司经营的果园中有5000多亩地也在被征地范围内。而此时,阮景和已担任广州市国营新塘农工商联合公司*委委员3年,他主要负责科学城征地、农民补偿款以及工程管理工作。
从1999年开始至2000年,广州市穗城建筑公司第一分公司经理梁某桥及第101施工队队长简某容先后以“辛苦费”、“工程介绍费”、“提成”等名义,向阮景和贿送现金40万元人民币,希望阮景和为其在科学城征地过程中承包的填土工程提供帮助。
“收这些钱我有些害怕”,据阮景和回忆,之后当他被纪委找去谈话后,因做贼心虚,他随即携带赃款跑路。
“不能再跑了,再跑命都没了”
在外辗转逃亡12年后,2011年3月,阮景和自动到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谈起十余年的逃亡生涯,阮景和坦言心理压力非常大,“风餐露宿,经常怕会被警察抓。逃亡期间,他先后辗转山东、湖南、广西等地,以做生意为生,但生意频频失败亏本,之前收的40万元贿赂款也全部在逃亡中用尽。十几年下来,身体状况每况愈下,”到2011年下半年开始身体就不行了,患了直肠癌,大小便失禁,自觉“认识了错误,不能再跑了,再跑命都没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阮景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无视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其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可减轻处罚。故判决阮景和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以及继续追缴阮景和的违法所得40万元,予以没收。
宣判后,当主审法官询问阮景和是否上诉时,他毫不犹豫地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庭后,阮景和与进行了短暂对话,对于判决结果,阮景和表示既然都犯罪了,“为什么要上诉?”
阮景和声称当初选择逃跑主要是因为没有勇气面对错误,在外逃亡这十几年过得也不好,“好想两个女儿还有妻子”,正因为家人的劝诫才选择回来自首,“既然犯罪了,迟早都要回来交代的”,阮景和告诉,事发后自己一直都非常后悔,“希望一些人能够从我的身上吸取教训,不要贪心”。(章程通讯员缪伟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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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中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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