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故意伤害判无期 狱中行贿7万元
昨日,华商报获悉,姚辉琼因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与原判无期徒刑合并执行。多次收取“感谢费”的雁塔产业办原主任杨来茂则因受贿罪获刑6年。
原标题:包工头故意伤害判无期 狱中还行贿7万元(图) 华商报讯( 佘晖)为感谢产业办主任在承揽工程等方面的帮助,包工头姚辉琼一而 再再而三送钱感谢,甚至在被判无期徒刑入狱服刑期间,他仍不忘让亲属送 感谢费 。 昨日,华商报获悉,姚辉琼因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与原判无期徒刑合并执行。多次收取 感谢费 的雁塔产业办原主任杨来茂则因受贿罪获刑6年。 为揽工程先后送18万元 2007年底,西安市雁塔科技产业园管理办公室(简称雁塔产业办)拟在沙井村北口建设四层环卫综合楼,为承揽该项目,姚辉琼借用长安建筑公司资质参与竞标。其间向雁塔产业办*委书记兼主任杨来茂表示欲承揽该工程,希望得到杨的关照,并承诺事后感谢。在杨的帮助下,姚辉琼以长安建筑公司名义中标。 2008年3月1日,双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后不久,姚辉琼即从工程备用金中拿出6万元,指使管理施工现场的胡某在杨来茂办公室送给杨。施工过程中,姚辉琼发现环卫综合楼工程地基沙层需要处理,且需增加工程预算,遂找杨来茂商议,提议处理地基沙层费用由其施工方承担,但要求在四层环卫楼工程基础上加盖地下室和第五层,并提出租赁加盖的地下室和第五层,杨来茂表示同意。 随后,姚以其个人名义同雁塔产业办签订了加盖地下室和第五层的协议,并以每年3.3万元的价格承租16年。后姚辉琼以每年30万元的租金将地下室和第五层转租他人。为感谢杨来茂在此事上的帮助,姚辉琼指使其姐夫王某用收取的转租地下室和第五层房屋的租金,于2011年7月和2012年7月左右分两次送给杨来茂感谢费12万元。 服刑期间托亲属送去7万元 2012年3月,姚辉琼因故意伤害罪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在渭南监狱服刑。 2013年10月,姚辉琼行贿案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在姚辉琼行贿案中,杨来茂以证人身份作证。他说,在招标公告发出后不久和2011年7月,先后收到姚托人送来的6万元和5万元。而杨来茂最后一次收到姚的感谢费7万元是在2012年7月,当时姚已入狱。 据姚的侄女说,她去监狱探望叔叔时,姚让她给其姐夫王某带话,让王某给杨来茂送7万元,说要感谢杨以前的帮助。从渭南监狱回来后,她就给王某打电话说了此事。后来,王某收到租金,拿7万元送给杨来茂。 今年5月,西安市中院对姚辉琼行贿案进行了审理。庭审中,西安市检察院指控称,被告人姚辉琼先后三次送给雁塔产业办*委书记兼主任杨来茂感谢费18万元,已构成行贿罪。西安市中院认为,被告人姚辉琼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指使他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好处费共计18万元,构成行贿罪。姚辉琼在其犯故意伤害罪刑罚执行完毕前被发现行贿犯罪,应依法数罪并罚。今年6月底,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与原判无期徒刑、剥夺*治权利终身合并,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治权利终身。 产业办原主任受贿被判6年 昨日,华商报在陕西省纪委、陕西省监察厅主办的 秦风 上查询到,今年7月1日《陕西纪检监察信息》第82期刊登的《西安市雁塔区纪委加大办案力度注重发挥案件的警示和教育作用》一文中称,雁塔区科技产业办原*委书记兼主任杨来茂严重违纪问题,查明其受贿18万元、挪用200万元牟利及违规经商等违纪事实,给予其开除*籍、行*开除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 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判决书显示,杨来茂主动交代姚辉琼向其行贿18万元,后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8万元。 健美比赛后台:工作人员帮抹油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