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兴隆镇在巴彦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的配合下到镇内民权、民主、庆隆、中兴四个村开展乡村粪污排放综合排查工作,防止畜禽养殖场粪污直排乱排。
此次综合排查严格执行“谁养殖、谁受益、谁治理”的畜禽粪污治理工作原则,依据《哈尔滨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19家粪污直排和随意倾倒的养殖户进行适度处罚,同时完成整改4户。
下一步,兴隆镇将继续以规模畜禽养殖场、养殖散户为重点,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定期督促检查,长期跟踪问效,按标准、按要求、按时限把工作目标落实到位、整改到位。同时,支持扶持散养户健康养殖,清洁养殖,引导和推动散养户转变发展方式,远离村屯居民住宅区域,改善提升周边百姓生活环境,切实解决空气环境污染问题,促进全镇畜牧业绿色发展。
来
源:巴彦县融媒体中心